在楠溪江可不能任性游泳 你可能已进入饮用水水源地
温州网讯 记者近日获悉,为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联合有关部门对楠溪江水源地各种污染行为进行劝导、打击,仅一天就处罚游泳者4人,劝离游泳者36人、垂钓者25人、烧烤行为18起。
当天下午3时许,执法人员来到沙头镇庙活村水源地,看到有两人在库区水面游泳。看到执法人员身影,两人慌张起身想要逃离现场。然而,在无人机锁定证据后,两人只能低头认错。执法人员根据《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作出每人200元罚款的决定。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渔田村库区畔,发现有一家三口在水边玩耍,一男性在水中游泳。执法人员向他们宣传饮用水保护区禁止游泳的条例,并对游泳者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此外,执法人员在不远处又看到有三人在库区游泳,责令游泳者马上上岸接受处罚,教育他们要自觉遵守《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保护“大水缸”。
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副局长李腾介绍,这次联合执法行动旨在有效落实《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打击各种违法污染行为,消除对楠溪江水环境的不良影响。
来源:温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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